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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专家《来华工作许可》、《签证通知函》手续办理指南

作者:admin       出处: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3年12月20日 16:50       点击数:[]

外国专家须同时取得外国专家局签发的《来华工作许可》和省教育厅签发的《签证通知函》,才能到中国驻外国人申请签证地使(领)馆申请工作签证(Z)
申报条件
1、外国文教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
2、外国经济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
办理《来华工作许可》
申报材料
1、聘用单位申请报告(须注明申请人、申请事由、申请内容)
2、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》
3、外国专家的有效护照复印件
4、个人简历(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)中外文各一份
5、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(须附中文翻译件)
6、健康证明书
7、聘用协议或合同
8、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9、随行家属须提供护照复印件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上述材料,经审核合格后,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局办理《来华工作许可证》
办理《签证通知函》所需材料
1、《来华工作许可》复印件
2、外国人护照复印件
3、聘请外国专家数据库(Excel表)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上述材料,报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《签证通知函》


上一条:《外国专家证》、《居留许可》办理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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